文县招商引资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的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规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以下招商信息予以公开:

1.县招商引资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2.县招商引资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职责;

3.规范性文件;

4.招商业务工作;

5.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公开方式

县招商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本单位政务网站、县招商局政务微信微博为主要载体。

(四)公开时限

县招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招商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县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文县招商局信息股。

办公地址:文县县委政府办公楼西四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9- 5522567

邮    箱:1470401169@qq.com     

通信地址:文县县委政府办公楼西四楼

邮政编码:746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文县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文县招商局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当详细、明确,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县招商局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文县招商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的要件和内容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县招商局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4.申请收费标准。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理机构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邮件提交您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附件:文县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文县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其他提示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递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