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防汛抗洪二级应急响应降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我市本轮降水已完全结束,陇南市气象台于2026年08月03日07时33分解除陇南市暴雨橙色风险预警,现在由抗洪抢险阶段转入救灾核灾阶段。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研判分析,决定于8月3日17时将防汛抗洪二级应急响应降为防汛抗洪三级应急响应。目前正值我市防汛关键时期,各县区、各部门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雨水情、汛情、险情的监测预警,继续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甘公网安备62122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