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人民政府2025年—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
文县人民政府
2025年—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实施方案》、《陇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陇政发)〔2025〕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时间与范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草原防火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其中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范围包括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草原用地及其林缘、草缘区域。
二、及时发布禁火令。在高火险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文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令,规定森林草原禁火时间、范围、内容和措施。禁火期内,严禁野外一切用火、确因特殊情况需林区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灭火措施。
三、全面推行“8311"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8311"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和工作流程。(一)落实“八机制”:即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督查检查、应急响应、事故调查、奖惩问责机制;(二)完善“三清单":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三)实行“一包保":即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社、社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四)签订"一承诺":即各级责任人、林草经营单位、农户签订防火责任承诺书。
四、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坚决把预防放在首位,将做好常态化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畏难情绪,抓实抓牢火灾防范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一旦出现火情,立即疏散受威胁群众,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五、全面落实防火责任。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逐级签订防火责任承诺书。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跨行政或管理区域的,主管部门要建立联防机制,协同落实防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前沿作用,组织乡村干部、基干民兵、护林员、草管员等,实施包村包户、包山头、包坟头、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确保重点林区责任到人,管控到位。
六、严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林区、牧区火源管控,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在交通要遣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域的人员、车辆实行检查登记或扫码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配合。对违规用火、不听劝阻、滋事肇事者,由林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治安案件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8311"工作机制作为宣传重点,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新闻媒体,及时播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公告、禁火令、高火险期等信息。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典型案例宣传,着力营造全民支持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群策群力保护森林草原、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良好氛围。
八、强化应急保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桉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火灾预防扑救相关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执行 24小时备勤,时刻保持临战待命状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一旦发生火情、火灾,要按照预案要求快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保障到位、扑火人员到位,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坚决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8311"工作机制中的奖惩问责机制,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并及时公开曝光。对防火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瞒报漏报火情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县长 贾爱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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