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丹堡镇“王家大院”为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传承我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确定丹堡镇“王家大院”为县内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请相关乡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和保护措施,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文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文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文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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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位置 |
建筑名称 |
建筑类型 |
建筑年代 |
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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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1 |
文县丹堡镇吕家坪村陈家坪社 |
王家大院 |
居民建筑 |
清代光绪九年 |
土木结构、2层,建筑面积34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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