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7号联民申请危房等级结论确认书(上)

信件编号: 20260907001 来信时间: 2026-09-07 13:11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
内容:

北关7号单元楼全体住户24户,集体就危房等级结论确认事宜,联名致函政府。 北关7号单元楼是5.12地震后“国家灾后危房鉴定小组”鉴定的“严重损坏”、“停止使用”、“需要重建”危房,对应D级危房,18年来一直未正常拆除重建。2024年3月,县住建局(城市危旧房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该单元楼外墙挂牌确认,明确标识“危房危险、禁止居住”,住建局已经以正式行政主体的身份,再次作出了行政确认行为,是有物理证据“有危房警示牌”的D级危房,一直未收到相对应的书面行政决定。近日,8月初,住建局联合城关镇再次在该单元楼外墙挂牌确认“危房危险、禁止居住”,对应D级危房。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停止使用”、“禁止居住”,对应“D级危房”。(上)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甘肃省陇南市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6-09-28 17:11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9月7日,您在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联民申请危房等级结论确认书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2026年7月您反映居住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城关镇现场查看,发现该楼外墙、屋面存在多处裂缝及墙皮脱落等现象,存在潜在风险。为保障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我局联合城关镇在该楼外墙喷涂了警示标识,喷涂警示标识系基于现场初步判断后采取的临时安全措施,正式危房认定须由专业鉴定机构实施。房屋安全鉴定须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我局作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责为行业监督管理与政策指导,不具备鉴定资质,故无法直接出具危房认定书。

若住户确要正式鉴定报告,请业委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我局也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就危房改造探索可行方案,争取政策支持,在此之前请住户密切关注房屋安全,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