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

信件编号: 20260610001 来信时间: 2026-06-10 11:4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
内容:

你好,我的父亲是文县碧口人,已经按照最低标准缴纳了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马上年满60周岁,想要一次性补缴,提到最高档位。想了解相关政策,以及什么时候补缴。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陇南市文县社会保险局    答复时间:2026-06-15 10:22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6月10日,您在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城乡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7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可按未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缴。对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人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缴,但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目前标准最高允许补缴至5000元,请参保人员前往参保乡镇社保大厅办理即可。



文县社会保险局

2026年6月11日